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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六要素”


作者: 文章来源:辽宁警网 点击数:439 更新时间:2007年04月26日 14:15
  学校防火“六要素”学校是人员密集型的场所,是学生的聚集地点,因而是防火工作的重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极其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危害十分严重。火灾不可避免但是可以预防的,学校防火工作有起特殊性,其防火工作要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进入教学区、生活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不在教学和生活区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3、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销毁易燃易爆的实验用化学危险品。
 
  4、因工作需要用火时,须遵守用火审批、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火,并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在宿舍生活区内,不得乱拉临时线,不得乱设临时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不得卧床吸烟,不在熄灯后使用蜡烛、打火机照明,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物品和烧水做饭,自觉维护走道内的消防设施。
 
  6、加大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们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学习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知识和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学会正确拨打火警电话,正确报知火警情况。
文章录入:省厅  责任编辑:userr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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