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即将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3719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4日 16:35
7月1日起,北京路面发生的机动车之间追尾、刮蹭等轻微事故,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司机未立即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拥堵,还将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罚款200元的处罚。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最近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今年7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当轻微事故发生后,司机可不必等交警处理,只要凭自行填写的《协议书》就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定损理赔了。
据北京“122”交通事故报警台统计,2006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报警已达拥堵报警总数的20%。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
网友评论评论 0 条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辽宁警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