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向“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同志学习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492 更新时间:2006年09月27日 16:16
《决定》指出,金春明同志入伍11年来,始终以雷锋同志为榜样,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顽强拼搏,不怕牺牲,奋勇争先,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5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65人,先后11次立功。他胸怀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志向,奋发有为,勤学苦练,自强不息,成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十佳技术能手”。他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爱民助民,以弘扬雷锋精神为己任,长期照顾孤寡老人,全力资助贫困学生,深受驻地人民群众的好评。他曾先后8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荣获“辽宁省雷锋奖章”、公安部“模范消防战士”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06年5月2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金春明同志“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金春明同志以他的模范行动忠实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决定》强调,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忠于职守、英勇顽强,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的高尚情操。要像金春明同志那样,忠诚党的事业,勤奋努力工作,不畏艰难困苦,在重大考验面前敢于挺身而出,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惜献出自己的一切,用模范行动履行共产党员的光荣使命。
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奋发有为、自强不息、勤学苦练、苦练本领、勇攀高峰的坚强意志和进取精神。要像金春明同志那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开拓创新,争创最佳业绩,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向金春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自觉弘扬雷锋精神,为人民甘于奉献的模范行动和优秀品质。要像金春明同志那样,牢记党的宗旨,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色。
《决定》要求,当前,全省正处于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金春明同志为榜样,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辽宁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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