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钟公安分局“三种方法”推出警务阳光管理新举措
铜钟公安分局认真落实市局警务阳光工程会议精神,在警务阳光管理中,积极探索建立群众需求与警务需求相适应的警务机制,在实在实惠上下功夫。结合执法工作中的实际,积极推出警务阳光管理新举措,全面构筑阳光执法的第一道屏障,服务群众的第一级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一、开门寻诊,主动求变 市局警务阳光工程会议后,铜钟分局作为“阳光管理”工程的试点单位,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阳光管理抓什么、怎么抓,带着课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是立项定调。分局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群策群力形成共识,认为行业场所管理应该是分局实施阳关管理的重点。近几年来,随着特业场所市场准入的提速,各种经营性场所数量不断增加,规模由小变大。个别经营业主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只顾效益,不遵章守纪经营,造成业主与管理机关之间的不和谐,如何解决这些难点,使之变成双方受益的亮点,分局主动求变,局长王占林提出要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二是齐商管理之策。招法灵不灵,社会体察才能行,分局领导班子率领治安大队领导和场所办的民警展开了调查研究,先后走访了辖区20家餐饮娱乐场所和16家旅店业主,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化疑解难。为使行业场所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实现行业场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的工作目标。分局在“五、一”期间,邀请辖区的人大、政协代表、民营企业家、群众代表40人对我们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帮助我们查找不足,对实施阳光管理起到推动作用。
二、实在实惠,三方共赢在贯彻实施阳光管理工程中,分局立足便民、为民,把旅店业管理作为第一个主攻方向,推出人文管理措施,实现管理机关出力、业主得利、住宿人员满意。分局实行住宿人员身份核查制度,对未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宿人员,由经营业主告知本人到分局请求核实身份,值班民警经常住人口网和在逃人员网核查比对后,出具身份核实证明,管内旅社凭此证明将该人信息如实登记并录入旅馆业微机管理系统后,视为合法入住。这样经营业主获利,又方便了住宿群众,实现管理机关、经营业主和住宿群众的三方共赢。
三、管住管活,社会参与 一是实施登记备案制度。包括场所坐落位置、内部平面图、消防手续、责任状、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等; 二是开展等级评定制度。按照《辽宁省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等级评定办法》,将娱乐服务场所划分为A、B、C三个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实施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定期对辖区的娱乐服务场所进行评议,实行升降级制度。 四是与重点行业场所签定责任状。对住宿场所,与业主签定责任状,要求如实登记,杜绝违规行为。 五是对违规旅馆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不如实登记住宿人员的旅馆(含洗浴住宿场所),实行降级挂牌警告制度。即旅馆第一次不如实登记住宿人员,对其予以处罚。第二次不如实登记,予以挂黄牌警告,降为C级,按娱乐服务场所等级评定C级管理,每周必查。第三次不如实登记,将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