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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作者: 文章来源:辽宁警网 点击数:411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17日 10:33
5月15日,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求,沈阳市公安局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沈阳市公安局非常重视这次“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专门制定了《沈阳市公安局“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许文有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指挥中心、后勤装备部、宣传处、法制处、网络警察支队、社区警务支队、出入境管理处、交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消防支队及各分、县(市)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警务公开科),党组成员、指挥中心主任杨耀戈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等。各分、县(市)局和市局机关相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活动日当天,各分、县(市)局按区、县(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在辖区内繁华地区设置活动场地。 法制处、网络警察支队、社区警务支队、出入境管理处、交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消防支队在中山广场西面(靠市局老楼一侧)人行道上,统一设置活动场所。其他各专业分局和警种结合自身职能,在不设置固定活动场地的前提下,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咨询方式(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营造“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氛围。
  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制处负责对5月1日颁布实施的《条例》进行宣讲,特别是对《条例》中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重点宣传;遇人民群众对《条例》的内容有疑问,要认真予以解答。二是开展政策咨询。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相关单位要将本单位与社会密切相关的警务职能信息进行认真收集、整理,在活动现场,有针对性地开展警务政策、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办公、政策咨询等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宣传我局各项惠民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的,要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作好登记和记录,调查清楚后及时反馈。三是征求意见、建议。对人民群众提出的关于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收集、记录并及时进行反馈;对人民群众的上访和申诉,要及时转递信访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据悉,仅在中山广场活动中,市局共发放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有400余人次,接听电话60余人次。
文章录入:省厅  责任编辑:userl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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