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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局加强农村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


作者:营口市公安局 于兴洋 文章来源:辽宁警网 点击数:612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6日 10:54
  为全面落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推进会暨加强农村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彰武现场会会议精神,大石桥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班子专题会议和全警大会,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力求不缺一警不少一人。通过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具体责任,使农村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工作实现了扎实推进有序开展。
  一是进一步认清彰武现场会的重大意义,以强烈的使命责任感和形势紧迫感积极投入工作。在传达会议精神到警落实任务到人的同时,主动把省厅的具体部署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主动上门与财产保险公司磋商,就设立农村交通协管员事宜达成相关协议。初步确定在全市18个镇区的17个镇区(金桥分局属城区除外)共计划设立交通协管员57人。设立条件是:人口超过4万以上的水源、高坎、旗口、汤池、南楼、钢都六个镇区各设立4人,其它11个镇区各设立3人。协管员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为700元,并上"两险"。
  三是通过积极工作赢得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和物力支持,并对聘用协管员的要求条件形成了共识。启动费用包括服装、办公桌椅及一台微机的资金由财保承担;同时商定每所配备一台工作用车,购车资金由财保解决30万元。招聘条件:应招者须是本镇区户口、本地居住的男性。年龄18-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身高1米65以上,无前科劣迹;必须能够熟练操作微机。具体招聘程序由交警大队和财产保险公司一同实施。
  四是制定了相关业务培训和具体培训内容。重点是开展《道法》、《交警执法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势指挥、队列常识及一般事故现场保护的培训,由交警大队组织进行。相关保险业务知识培训,由财产保险公司负责实施。
文章录入:省厅  责任编辑:usery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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