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交警大队连续六年获“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称号
近年来,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在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立足于实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着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均走在市局其他单位的前列,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日前,公安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了《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溪湖交警大队被继续认定为2007年度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这是溪湖大队继2003年第一次被认命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后,连续六年被公安部、共青团中央认定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
获此殊荣后,全体民警精神振奋,大队长卜令先在全体民警大会上对民警提出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帮助民警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要坚持从严治警,争先创优,不断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青年文明号”活动为载体,在奥运安全保等各项工作中营造出更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有力地促进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使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三是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工作姿态,更加忘我的工作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面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让“全国青年文明号”这面旗帜在溪湖交警大队高高飘扬。四是要以此为契机,振奋精神、鼓舞士气,以决战的姿态和必胜的信心全力投入到奥运安全和奥运攻坚战之中,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传统,确保全面完成奥运安保各项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