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群众满意标准的具体化 溪湖公安“零投诉”活动树起公安新形象
怎样才能把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始终如一的体现在全部公安工作中,努力实现创建服务型国家行政机关的目标,溪湖公安分局以组织全体民警开展“零投诉”活动的实践创造了成功的经验。
这个分局党委在实践中感到,群众投诉公安机关,投诉公安民警,往往是因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引起的。为此,他们把坚持人民满意标准作为检验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唯一标准,并且十分重视将这一检验标准在全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化。今年初,他们在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争创无违纪单位,争当无违纪民警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民警广泛开展了“零投诉”活动,溪湖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树义开宗明义,直破主题,他说,溪湖公安开展“零投诉”活动的真正意义就是要把坚持人民满意标准能够在公安工作中具体化,真正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敢于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民警中叫响“零投诉”的口号,不仅体现了溪湖公安分局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更体现了他们对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分局党委一班人象抓“命案必破”那样,在“零投诉”活动中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形成凝聚力、向心力。他们把近年来在大练兵、大接访、大教育、大培训、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经验不断地丰富和应用于公安工作之中,立足于公安工作,服务于一方百姓,着眼于社会稳定,组织和带领广大民警以对人民、对法律、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执法执纪考核评比、绩效考核、评先创优等活动的开展,不断查找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新企盼、新期待、新要求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和危害,自觉地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教育广大民警都能把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去服务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杜绝投诉的切入点;把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作为转变作风的着力点,为“零投诉”活动的开展打牢了厚重的基础。
为了扎实推进“零投诉”活动的开展,他们从今年2月末开始,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了“三争三创”活动,即:在民警中开展争当热心为民的模范、争当尽职尽责的模范、争当遵章守纪的模范;在机关和基层所队开展创无失职失责单位、创无违法违纪单位、创无上访投诉单位。“三争三创”活动富于“零投诉”活动以新的形式和内容,全局上下把“三争三创”作为新的载体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之中。各基层所队以此为契机,学身边典型,树身边样板。分局还通过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先进事迹理论研讨会、先进事迹学习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弘扬队伍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氛围。各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把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不求人,事事有人管,说理有地方”这三句话作为送给群众的“见面礼”,作为接受群众监督的“显微镜”。各基层派出所教导员都以兼职纪检员的身份,自觉地担负起警务督察任务,把派出所民警的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纳入到民警队伍的绩效考核之中,同民警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作为民警评先创优、晋级使用的重要依据。分局党委还把提高民警素质作为给予民警的最大实惠,充分利用民警每年集中培训15天的有效时间,对全体民警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警务技能和体能等规定科目训练,同时他们又从接待群众、受理案件、调解纠纷、走访群众、调查取证、治安管理、案卷形成等各个环节入手,对广大民警进行“自选动作”的训练,官教兵、兵教兵,以骨干带一般,新警老警互教互学、互帮互带,成为警营学习型活动的“亮点”。民警素质提高了,不仅掌握了公安工作的本领,而且学会了群众工作的技巧,与群众产生矛盾出现“顶牛”的机会自然而然地减少了。据分局纪检督察部门掌握,“零投诉”活动开展之前的两年间,溪湖公安因为民警工作不细、接待不周、执法不严等原因造成的群众投诉达103件,有的因为久拖不决、经查不结、久调不息而成为疑难信访案件,损害了公安形象,影响了警民关系。今年初,“零投诉”活动开始后,分局做出涉法访案件不出科所队的“硬性”规定,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杜绝和减少了群众的投诉。今年头7个月,分局接待群众信件投诉、电话投诉、登门投诉、转件投诉39件,经工作查实的只有7件,对已查实的群众投诉件,分局分别对8名当事民警给予戒勉谈话和通报批评。为了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群众投诉,这个分局从今年6月18日开始,在各基层派出所和分局机关实行了值班警长和值班民警接待群众制,进一步规范了群众接待工作。
随着“零投诉”活动深入开展,分局把“零投诉”活动的总体目标予以分解细化,提出了“六个零”的分解目标及保障措施,即:接待群众“零推诿”、服务群众“零距离”、群众诉求“零积压”、执法办案“零差错”、民警队伍“零违纪”、各项工作“零失责”。特别是在接待群众、服务群众中,他们实行了接待事项转承制、办理情况反馈制。民警在接待群众中,把群众当“客人”、当“亲人”,真心诚心细心,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一切事情依法办。“零投诉”活动的开展尤如阵阵清风,给溪湖公安分局带来新变化,新风貌,民警们普遍感到,现在是听到群众的颂扬多了,得到上级的表扬多了,受到党政领导的赞扬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