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借油电价格调整搭车涨价
作者: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171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2日 09:26
发改委监察部通知要求
人民网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家发改委、监察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各项措施,同时要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
两部门在《通知》中重申,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等价格不得提高。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近期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解决。严格执行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两部门还强调,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要确保相关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要严格控制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要通过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加大政府规费减免力度,努力减轻经营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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