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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抽调17名处级后备干部充实督察工作


作者: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236 更新时间:2005年06月30日 09:21

 

为进一步深化和创新警务督察工作,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厅党委积极落实“二十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现场督察”的要求,本着从严治警,加大督察力度的方针,决定在厅机关内实行从年轻优秀的处级后备干部中轮流选拔政治坚定、作风扎实、业务素质较高的同志,充实到督察处工作锻炼,根据个人表现和政绩择优提拔使用的制度。4月30日,来自厅机关各处室、总队的17名后备干部全部到督察处报到。省厅督察处在原有9名同志的基础上,人员一次性增至26人。

 

为保证各项督察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为新上岗的同志提供必要的业务保障,厅党委按照现场督察工作的要求,为新增人员购置了17套头盔、腰带;增配督察工作用车2辆;台式电脑4台以及测酒仪、数码相机、摄像机等装备,同时解决了新增人员的督察补贴问题。

 

厅党委这项制度的建立,既体现了对督察工作的高度重视,解决了现有督察警力不足的实际问题,又体现出对督察部门人员“优来高去”的培养使用原则,对后备干部在政治思想、执法水平、业务技能、群众感情、廉洁自律等方面是一次全面的考验,找到了一个干部管理、培养的好途径。“五一”长假期间,这批督察新锐力量在督察处领导和老同志的带领下,分赴全省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对贯彻落实“五一”黄金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民警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辽宁省厅“五项规定”、值班备勤、枪支、车辆等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察。节日过后,又马不停蹄分四组对全省开展车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验收督察。

 

目前,省厅机关采取的这项加强督察队伍建设的举措,已在全省公安机关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市局领导也表示将效仿省厅作法,进一步加强督察工作,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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